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拉萨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9日
拉萨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拉萨市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网站健康、高效、安全运行,根据国家、自治区、拉萨市互联网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结合拉萨市政府门户网站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拉萨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拉萨市委、市政府主办,拉萨市政府办公厅承办,通过互联网技术自主建立的以信息公开、舆论宣传、政民互动、办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网站。
职责任务
第三条 拉萨市电子政务中心和拉萨市政府门户网站合署办公,为网站管理部门。负责网站建设规划及其实施,负责网站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政府及其部门网站建设及管理。
第四条 网站管理和建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突出“政务公开、强化服务,规范运行、保障安全”。
第五条 网站工作人员要明确责任,实行分工负责。
1.部门管理人员职责:负责网站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总体发展方向;负责拟定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监测网站运行情况,牵头组织网站绩效评估;指导和落实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发布的审核、执行和监督。
2.信息管理人员职责:负责网站发布信息的搜集、编辑、审校等工作;完成信息内容的策划和日常更新与维护;积极向上级网站上传信息,确保每日上传量;严格执行宣传纪律,坚持审稿、审听、审看制度,杜绝虚假、失时报道;遵守职业道德,杜绝有偿新闻,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做好通联工作,与各级信息采编人员保持联系;负责定期举办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信息采编水平。
3.技术管理人员职责: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负责服务器存储空间分配;起草网站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负责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及升级改版的技术支持与保障服务;负责网站及其子站运行情况、绩效评估具体工作;负责技术人员培训。
第六条 采取集中培训或以工代训方式,加强网站各级管理人员、信息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教育、宣传和培训工作。
子站建设管理
第七条 为节约资源、提高效率,根据《拉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原则上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不单独建站。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必须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建立子站。
第八条 网站子站建设实行副县级以上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全覆盖。有新建子站需求的单位,须向网站管理部门申请,填写《子站建设备案表》。
第九条 网站子站是指依托拉萨市政府门户网站现有资源建立的适宜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实现政务公开、舆论宣传、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等功能的二级门户网站。
第十条 网站子站建立方式主要有两种。即纯子站建设和单独建立子站。
1.纯子站是指完全使用拉萨市政府门户网站现有资源建设的二级门户网站。
2.单独建立子站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标准体系下由各单位自行建设的网站数据统一部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云资源中心的二级门户网站。
3.市政府门户网站为所有子站提供运行环境和安全运行维护。
第十一条 网站子站要明确专门的网站管理人员和信息发布人员,主要负责本级网站内容保障、网站建设及相关协调等工作。
第十二条 已单独建站的,须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备案,填写《网站备案表》,实行逐步整合。
栏目建设
第十三条 网站及其子站栏目要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设置。
第十四条 网站栏目调整要结合工作重点和网站建设发展需要进行。调整方案需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 网站专栏设置应围绕市委、市政府某一时期重点工作或重大活动设置。专栏设置应填写《专栏设置申请表》,由分管领导审核,网站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第十六条 网站所属子站单位负责本单位栏目调整和内容保障工作。有栏目调整需求的,需提请网站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域名管理
第十七条 网站名称为拉萨市政府门户网站,注册域名www.lasa.gov.cn。
第十八条 网站各子站统一使用拉萨市政府门户网站二级域名,不得使用独立域名。
内容保障
第十九条 信息采集、审核、发布、考核内容和程序严格遵照《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拉萨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拉政办发〔2011〕20号)、《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拉萨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拉政办发〔2011〕21号)和《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拉萨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拉政办发〔2011〕222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有明确的、可靠的、安全的来源。自行编辑的信息必须经网站负责人审核。
第二十一条 上传信息必须确保时效性,务必做到当日信息当日发布。对于时效性不强的信息,要做到一周更新一次;对于相对稳定的信息,要在一个月内跟踪,做到及时更新,坚决杜绝页面信息陈旧。
第二十二条 建立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制度。
1.各级信息管理员要规范信息审核登记制度,建立台帐,确保“一事一审”。
2.有网站信息终审权的要做好信息审核发布登记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建立台帐,追踪溯源。
第二十三条 网站各子站具有本网站信息审核终审权,各子站单位对本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全权负责。
链接管理
第二十四条 网站链接分为上行链接和下行链接。上行链接网站为中央和自治区党政新闻网、国务院各部委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及其部门网站。下行链接网站为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市直各部门网站及其业务网站、其他特殊网站。
第二十五条 网站需链接其他网站,属上行链接网站需经网站负责人审核同意;属下行链接网站,需先填写《链接网站备案表》,由网站技术人员对所要链接网站网络安全运行情况、信息安全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符合条件的网站,经网站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链接。
第二十六条 网站需要转载上行链接网站相关内容,对转载信息的安全性、可靠性要进行认真核实。同时严格按照自治区、拉萨市互联网信息管理有关规定转载相关信息。
第二十七条 网站明确专人负责对下行链接网站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包括网页信息更新情况、网站运行情况及是否发布内容反动、不健康、不真实及涉密等各种有害信息。
第二十八条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独立建站的,需报市电子政务中心做链接备案,未报备案的网站在年底考核评分时不予考虑。
关键词过滤管理
第二十九条 在网站信息上传、信息发布、网民访问、政民互动设置违法或涉密关键词过滤功能。
第三十条 关键词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自治区、拉萨市互联网有关要求设置。
第三十一条 分别在路由器、网关、防火墙、服务器端及终端软件上进行过滤设置,对URL、数据包进行酌别。
网站管理
第三十二条 拉萨市政府办公厅主要领导为网站法人,对网站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为网站第一责任人,网站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网站管理实行层层负责制,由分管领导与网站管理部门签订责任书,网站管理部门与网站工作人员、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签订责任书,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与本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签订责任书。
第三十三条 网站及其子站须设定专(兼)职信息管理员和技术管理员。人员情况及调整情况要及时报网站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网站建设资金在部门(单位)预算中列支,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网站运维资金统一在市财政预算中列支,纳入市政府门户网站子站群的县(区)、市直部门网站,其单位不再承担各自网站安全运维费用,其网站升级建设费用不在其中。
网络安全
第三十五条 网站服务器统一设置在拉萨市政府办公厅外网机房,由网站管理部门负责服务器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维护。
第三十六条 其他网站服务器托管在本网站的,均由本网站管理部门负责服务器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维护。
第三十七条 服务器机房实行一日一查和敏感、重大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由网站指派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服务器日常管理和安全维护,同时做好管理和维护日志。
第三十八条 机房服务器口令、密码实行动态管理,由网站管理部门确定专职或兼职系统保密员负责日常的口令、密码管理。
第三十九条 网站网络安全实行每月评估,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网站管理部门对评估、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四十条 网站应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完善安全基础设施,制定完备的安全策略和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风险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及时解决突发情况。
第四十一条 严禁涉密信息上网。网上信息出现安全问题,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将追究提供信息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奖惩制度
第四十二条 网站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及时发现问题。一月、一季度召开一次小结会,通报工作情况。一年召开一次总结会,对政府网站工作认真总结,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第四十三条 严格考勤、考核制,网站管理部门对本级工作人员、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网站管理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及责任事故情况等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成绩纳入年终机关行政效能考核和个人年终考核。
第四十四条 网站工作表彰纳入全市办公厅(室)工作会议。由网站管理部门综合各级管理部门工作情况推荐先进。
第四十五条 违法本制度的,将给予全市通报;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网站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由下发之日实行。
附:
拉萨市政府门户网站专栏设置申请表
制表单位:拉萨市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 20 年 月 日
专栏名称 |
|
|||||
栏目版块设置 |
|
|
|
|
|
|
|
|
|
|
|
|
|
主动设置专栏 |
|
依申请设置专栏 |
|
|||
是否有终审权 |
|
|||||
专栏设置年限 |
|
|||||
申请单位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政府办公厅门户网站负责人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市政府办公厅门户网站分管领导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填报说明:1.主动设置专栏为市政府门户网站选项,依申请设置专栏为其他部门 选项;
2.勾选依申请设置专栏需要选择“是否有终审权项”;
3.依申请设置专栏内容保障工作由申请部门负责。
拉萨市政府门户网站子站建设备案表 |
||||||
制表单位:拉萨市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 20 年 月 日 |
||||||
申请单位 |
|
|||||
子站负责人 |
信息保障人员 |
技术保障人员 |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
|
|
|
|
|
|
建站规模 |
经费来源 |
|||||
(万元) |
|
|||||
栏目设置 |
|
|||||
域名申请 |
服务器类型 |
子站信息审核权限 |
||||
____.lasa.gov.cn |
国产 |
本级 |
||||
申请单位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政府办公厅门户网站负责人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市政府办公厅门户网站分管领导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填报说明:1.建站规模若填写为0,则表明为完全利用市政府办公厅门户网站现 有资源建站;若填写了数字,则表示为自行解决经费单独建站。
2.域名申请项中空格项需填写本单位名称拼音缩写。
网站备案表
制表单位:拉萨市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 20 年 月 日
网站名称 |
|
|||||||
建站时间 |
|
建站规模 |
(万元) |
|||||
网站法人 |
姓名 |
|
网站负责人 |
姓名 |
|
网站管理人员 |
姓名 |
|
联系方式 |
|
联系方式 |
|
联系方式 |
|
填报说明:1.网站结构图以附件形式上报;
2.网站名称以正式注册的中文和英文名称同时上报;
3.建立时间以网站正式运行时间为准。
拉萨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网站备案表
制表单位:拉萨市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中心 20 年 月 日
链接网站名称 |
|
|||||||
建站时间 |
|
建站规模 |
(万元) |
|||||
网站法人 |
姓名 |
|
网站负责人 |
姓名 |
|
网站管理人员 |
姓名 |
|
联系方式 |
|
联系方式 |
|
联系方式 |
|
|||
市政府办公厅门户网站技术人员审查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市政府办公厅门户网站负责人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市政府办公厅门户网站分管领导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填报说明:1.网站结构图以附件形式上报;
2.网站名称以正式注册的中文和英文名称同时上报;
3.建立时间以网站正式运行时间为准。
大纳令沟村 | 嵊泗县 | 月光广场 | 东杨庄 | 利民路街道 |
踏水桥 | 中仓一区居委会 | 凤冈 | 留固镇 | 太平街社区 |
威尼斯人网址 | 新濠天地官网娱乐 | 澳门永利官方 | 电子游艺 | 博彩公司 |
澳门银河注册 | 玩什么游戏可以挣钱 | 澳门银河官网 | 进电子游戏厅的危害 | 永利澳门 |
澳门现金赌博开户 | 澳门百家乐 | GNS电子游戏 | 澳门百家乐 | 葡京网址 |
永发国际线上娱乐 | 老虎机技巧 | 盛世国际线上娱乐 | 明升平台 | 永利真人可靠吗 |